一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
1、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第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、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,方可从事相关工作。
2、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第三十八条 锅炉、压力容器、电梯、起重机械、客运索道、大型游乐设施、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(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),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,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,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。
3、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第八十六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未改正的,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,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:
(1)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、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的;
(2)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,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,上岗作业的;
(3)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。
4、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二条 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》每4年复审一次。
二、课程介绍
特种设备安全管理(电梯A证,有机电,承压和全部三个类型)本课程主要围绕法律法规、基础知识、使用管理及应急管理展开,旨在培养专业的安全管理人才。
三、课程内容
1、法律法规:深入解读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、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等核心法规。
2、基础知识:讲授特种设备相关的基本知识。
3、使用管理:涵盖锅炉、压力容器、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分类、操作规范及维护保养技术。
4、应急管理:学习事故预防、应急预案编制及事故调查分析技巧。
四、培训方式
有线上学习平台和线下授课两种形式。完成培训并通过考核后,可获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A证。
五、报名条件
1、高中(含高中)以上学历;
2、年满18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;
3、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。
六、报名材料
1、身份证正反面照片;
2、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电子版;
2、毕业证书;
3、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或单位用工合同盖章证明;
4、单位盖章后的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》。
七、培训收费
初证:650元/人;
复审:650元/人。